根据校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过支部自评和组织考评,对机关党委12个支部进行了分类定级,具体结果如下:
获得先进的支部为:
机关第一党支部
机关第二党支部
机关第六党支部
机关第八党支部
获得较好的支部为:
机关第十一党支部
机关第十党支部
机关第五党支部
机关第三党支部
机关第九党支部
机关第七党支部
机关第四党支部
机关第十二党支部
各支部针对自身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,提出整改方案,并作出公开承诺,接收群众监督。整改方案于4月9日前上报机关党委。
机关党委
2012年4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