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施关心人、送温暖是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是开展创先争优的具体行动。为了认真做好送温暖工作,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,制定工会“七必访”制度如下:
1、对有实际生活困难的职工,基层分会、工会小组必访,帮助解决困难;特殊困难的职工上报部门工会,申请年底一次性专项困难补助。
2、对生病住院、因公负伤的住院职工,基层分会、工会小组必访,住院一周及以上的职工上报部门工会前去医院看望。
3、对符合婚姻法条件,准备要结婚的男女青年职工,基层工会组织必访,并组织会员前去贺喜。
4、对闹家庭纠纷的职工必访,帮助调节家庭矛盾。
5、对休假逾期不归的职工必访,了解情况,及时关心。
6、对职工意外伤害必访,协同有关单位解决问题。
7、对职工父母及配偶去世必访,并据情给于经济补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