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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农林大学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(试行)
作者: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:2014-11-04 点击量:
 

为切实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,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,指导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,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,特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。

一、政治行为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;认真贯彻党纪国法和校纪校规,严格遵守保密纪律;自觉执行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和决议,保证政令畅通。

二、学习行为 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扎实学好业务知识;积极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、党支部和本部门的理论、业务学习,坚持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;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学以致用。

三、道德行为 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;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;诚实守信,言行一致;谦虚谨慎,不骄不躁;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;团结协作,助人为乐。

四、廉政行为 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,做到廉洁奉公,依法行政,秉公办事,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;厉行节约,勤俭办事;公正履职,接受监督,自觉执行党务校务公开制度。

五、管理行为 牢固树立“以人为本”的管理理念,不断探索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;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;严谨细致,作风踏实,注重实效;善于沟通,及时化解各种矛盾。

六、服务行为 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观念,努力为校内外人员提供方便、快捷的服务;实行首问责任制,按承诺时限及时办结审批事项;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理;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解释;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,要说明情况并帮助联系落实。

七、仪表行为 穿着整洁,仪表端庄;举止文明,礼貌待人;态度和蔼,热情亲切;谦逊礼让,平易近人;不在公共场所吸烟,不带酒气参会;不乱扔杂物,不随地吐痰,保持环境卫生。

八、生活行为 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,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、爱好,争做文明公民;树立节能减排的科学观念,倡导文明健康、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,崇尚节俭,反对奢侈;崇尚科学,反对迷信;注重体育锻炼,保持身心健康。

机关党委

2012年4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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